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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交通安全整治】高速公路严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严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为深入推进西南、西北片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区域会战,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控,稳定交通安全形势。8月6日,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各支队集中开展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面掀起区域会战声势。

案例一

上午10时12分,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南川大队联合贵州高速交警在金佛山东服务区(进城方向)开展专项检查中,对一辆网约营运车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车5名乘客均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民警随即对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调安全带的重要性,并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了处罚。同时,要求驾驶人严格监督乘客在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


案例二

上午11时30分,高三支武隆大队在G65包茂高速公路武隆服务区(出城方向)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一辆旅游客车第一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经现场调查询问该乘客为客车上的导游,为方便向车内游客讲解和交流,便取下安全带,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罚。同时要求其规范使用安全带,起好带头作用,并借此机会向其他乘客开展了“安全带、生命带”的宣传教育。


案例三

上午9时23分,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南岸大队民警在G5021石渝高速南岸主线收费站对一辆营运大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后排座位上的乘客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该车驾驶人称,在发车前再三提醒乘客在旅途中要系好安全带,且在出站前也检查了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乘客解释到,感觉系着安全带浑身不舒服,便在车辆行驶途中自行解开了安全带。民警对乘客进行了严厉地批评,并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了处罚,同时,提醒车上乘客,为确保自身安全,在乘车过程中,全程都要系好安全带。


案例四

晚上10时47分,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大足大队民警在大足东收费站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一小型客车的副驾驶乘客未系安全带,经询问得知,车上二人参加朋友聚会后返回大足,男性乘客因饮酒浑身发热,遂赤膊并且未系安全带。现场民警对其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为自己的安全负责。随后,民警依照法律法规,对该乘客进行了处罚。


案例五

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丰都大队在丰都收费站开展西南西北片区联合整治行动时,在客运车辆检查时发现乘车人王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当场纠正了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详细讲解安全带的使用方法和作用以及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后果,并对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作出了处罚,乘车人表示今后乘车时一定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随后民警也对驾驶员进行宣传,要求在行车前要提醒检查车内乘客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交巡警提示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乘人员请务必系好、系对安全带,为平安出行增添一把“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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